太初之道
約1:1~14
經文大意:
1. 這道太初就有,且那時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,祂太初就與神同在。
2. 萬有的存在,都是由於祂,沒有一樣不是由祂而來。
3. 祂也是生命,是人的光,是真光,照亮一切世人的光。
4. 約翰是神差來,為光作見證的,叫人可以信祂。
5. 祂來到祂所造的世界,世界卻不認識祂,也不接待祂。凡接待的,就有權柄作神的兒女。
6. 這等人不是生自血氣或情慾,乃是從神生的
7. 道成了肉身,往在我們中間,顯出豐滿的恩典和真理,我們見了,知道這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
使徒約翰所寫的約翰福音,是聖經中極特別的一卷書,以“太初之道”來介紹主耶穌。約翰福音裡面也明顯提到本書的寫作目的:
「但記這些事,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20:31)
世界上有多少宗教?幾千種,甚至有人說三萬多種,有多少“神”呢?那更是不計其數°人真是無知亂拜,從自然界的太陽、月亮、雨、雷、山、河、石頭…到動物、古人、神話故事的神、小說人物、民族英雄、帝王、將相、賢人…不一而足。當年希臘人拜的也不少,只是這些神,從希臘哲學興起之後,被知識分子所唾棄。在約翰晚年之時,教會的危機不是那些異教的影響,乃是異端的入侵,其中之一就是諾斯底宗派, 諾斯底派是把各種宗教及哲學混合的一個異端派別。其起源的時間很難確定,但到第二世紀時已有顯著的影響,
其中有基督教色彩的諾斯底派曾造成教會很大的困擾。他們把基督教與希臘哲學混合; 諾斯底派主要的思想如下:
(一)強調需擁有諾斯底派的神秘特別的知識才能得救。
(二)最高的存在發散出一連串的靈體,其中一個最低的靈體犯了錯誤而創造了物質世界。
(三)人的得救是要脫離物質而進入純靈的存在。
(四)需要有一屬靈的使者來帶給人特別的得救知識。
(五)這特別的知識就是人的靈穿過天空靈界勢力以達於屬靈「豊滿界」的口令。
(六)基督教的諾斯底派認為基督就是那使者,他是純靈而無肉身的,乃幻影說(docetism)的基督論。
所以真對這異端,約翰採用〝道〃的觀念,開宗明義就說,耶穌基督就是那“太初之道”。整卷約翰福音是在見證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目的是叫人可以信,可以得生命。施洗約翰是主耶穌的開路先鋒,目的也是為祂作見證的,叫眾人可以信祂(V7)。他的見證包括;祂本來在我以前(v15)、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(v27)、祂是用聖靈施洗的(v33)、是神的兒子(Ⅴ34)、神的羔羊(v29,36)…,當然,接著約翰所記的事,全都是要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,是神所差來的,叫人可以信祂。
但為何約翰寫主耶穌,用太初之道,來介紹主耶穌呢?
一、
要說明主耶穌的本源與本質就是太初之道
“道 Logos”這個字,是希臘人所了解的,意思是“言、說、神的發表…”英文聖經皆繙成“word”,我們中文聖經用“道”是十分恰當的。
什麼是“道”呢?
我們都知道,沒有道理的事是沒有辨法被人接受的。今天我們發現,很多傳統的觀念、標準、權威,甚至道德觀都逐漸地解構。例如,棄養好子女不用盡孝道,奉養父母了。通奸也可能快除罪了。同性婚也一讀通過了。有些事,你會覺的沒有道理,但什麼是有道理,沒道理? Eg:公車上年輕人不讓座老弱婦孺,你會覺得看不過去。若有人讓座反被年輕人搶去坐,你更是覺得豈有此理,為什麼?你根據什麼來評判這事呢?恐怕一時也說不清楚。這世界多得是,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。到底誰有道理,常是各有各的依據、標準。那麼什麼才是共同絕對的標準呢?宇宙中有沒有一恆常不變的道理呢?老子所謂的常道,是什麼呢?
Eg: 昨天下午為反對多元婚姻合法化,許多人去遊行,有關同性戀者的觀點,我發現,除了聖經,我看不到什麼有力的論點,叫支持這法案的人閉嘴的。只是聖經他們不信,那就沒有辨法了。
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強字之曰:道,強為之名曰:大。
有一個東西混然而成,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經存在。聽不到它的聲音也看不見它的形體,寂靜而空虛,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獨立長存永不停息,迴圈運行而永不衰竭,可以作為萬物的根本。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所以勉強把它叫做“道”,再勉強給它起個名字叫做“大”。
萬有受造之前,除了神,(神是自有永有,超越時空)什麼都沒有,只有“無”,一切是由無變成有的。而這個“無”產生“有”之前,必須先有“道”,就是神必須“說”。神發言,就是發表祂的旨意,萬有的產生,是因祂的旨意而有的。人也是祂所造的,人必須透過神自己的發表(道的啟示或所造之物),才能認識神。因此,透過“道”,我們才能認識神。
約翰福音告訴我們,耶穌就是這“道”,這道是太初(神造化之初)就有,是與神同在的,祂是神,祂太初就與神同在。講到這裡,我們仍然無法理解。我們仍然需要“道”自己向我們啟示或顯明。祂的第一個顯明,就是萬有,所有的存在,就是“道”的顯明。中文譯為“萬物”,我們會誤以為“物質界”而已。其實還有“靈界”的創造,神也造天使:結28:13-15。魔鬼就是犯罪墮落的天使。
祂的本質就是神,祂本質的之一就是生命,這生命是人的光。(罪人都在黑暗裡)
二、
要說明祂與萬有的關係,尤其與人的關係。
有關宇宙的起源,人的起源,科學家想盡了辨法來解釋,總是沒有辨法,因為這個問題是超越科學的範疇。
這段經文告訴我們,萬有是藉著祂造的,祂就是萬有的主。所以,人也是祂所造。只是人因罪的緣故,活在黑暗裡,並且不認識祂。施洗約翰就是神所差來為祂作見証的,就是為真光作見證,叫眾人可以信。施洗約翰本身不是那光,只是個見證者,只有祂是真光,照亮一切世人(v9)。
V10-12但接受光的人,就是信的人,神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
Eg: 防盜最好的辦法,就是用“光”。
光也是神的本質之一,施洗約翰是被神差來為光作見証的,目的是叫人可以信。因為神一切的作為,包括創造、啟示、救贖…都是為著人的。
羅8: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?
主耶穌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,不但顯明神的愛,也顯明祂充充滿滿的有恩典、有真理,更透過死仍然顯出父獨生子的榮光。目的仍是叫我們可以信。
三、
要說明祂到世界道成肉生的目的
向我們顯明神獨生子的榮光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埋,祂的目的表明父神,叫人可以信。這也是約翰寫約翰福音的目的。約3: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(或作:審判世人;下同)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然而道成肉身的主耶穌來到自己的地方,人不認識祂,祂的見證,人也不領受。
約3:31~32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;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,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。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。
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,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。
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時,拜訪星雲法師,星雲說,有佛法就有辦法,我覺得這是台灣百姓的悲哀,也是台灣基督徒的悲哀。有佛法就有辦法嗎?當然不是。問題是,神的道有沒有行在我們這一塊土地上?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,…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…,旨意就是神的道,主的道能夠行在地上,那地上就是天國。當年孔子周遊列國,處處遭人逼迫,有人恥笑他說,他像喪家之犬。晚年孔子很感慨的回到自己的國家,他對學生說,天下無道久矣!我行道的希望也破滅了!他在失望之餘,將自己的理念傳給學生,禮運大同篇說,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,選賢與能,講信修睦…。他從天下---全世界,講到國家,從國家到家庭,再從家庭到個人。這種烏托邦或大同世界的觀念,其實出發點是「道」。我們中國人,道和天的觀念相近,道能行,一切都沒有問題。我們今天的問題是,「道」沒有辦法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,這點我們基督徒有責任。
教會史上有幾次的大復興,大復興時,夜不閉戶,路不拾遺,牢裡沒有犯人,法官、警察無案可辦,酒吧關門,教堂裡充滿了流淚悔改的罪人,人與人之間彼此真實的相愛。這比烏托邦還美,簡直就是天國臨到地上。在十九世紀的威爾斯大復興,當時的人就有這樣的感受。前年我到威爾斯,問了有關九十幾年前大復興的資料,就像之前所說的美好的景象。反觀以佛教立國的國家(不是批評佛教,它有一些理念是不錯的,只是它缺少真實的生命),包括印度、泰國、緬甸、高棉,都是貧窮、落後、淫亂,世紀最可怕的的疾病--愛滋病蔓延最厲害的就在泰國。聽說台灣廟比派出所還多,和尚比警察還多,聽說不輸給泰國,這是我們國家的悲哀。有佛法就有辦法嗎?這些佛教國家就證明不是這樣,我們不要走這麼一條悲慘的路。
中國的哲學家老子說,大道廢,有仁義(大道廢棄了,人才會講仁義),故失道,而後德(道失去了,人才會講德),失德而後仁(德失去了,才會有人講仁),失仁而後義(仁也失去了,再來講義),失義而後禮(連義也失去了,然後才講禮)。夫禮者,忠信之廢,而亂之首也(缺少忠信,才會講禮),這是整個國家社會禍亂的開始。在老子的觀念中癥結的問題還是在「道」,道能否彰顯在人間?聖經告訴我們,道成肉身來到世上,人拒絕祂,不接待祂。耶穌來到世間,是神的救法,神的救恩所要完成最重要的事情。今天讀的聖經是使徒約翰介紹耶穌的開場白,重點在道成肉身。約翰之前沒有人提過這樣的觀念,道成肉身是神完成救恩計畫的重要部分。神在歷世歷代彰顯祂願意與人同在,摩西時代祂藉著會幕住在以色列人當中,顯明祂的同在,所羅門建殿以後,他為聖殿禱告,希望它是神與我們同在的居所,聖殿代表神的同在。兩千年前主耶穌道成肉身,這個人,這個肉身代表神的同在。祂有一個名字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人同在。耶穌彰顯神與人同在,我們基督徒也應該彰顯神與人同在。耶穌升天以後,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也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。如果神與我們同在,當然有很多跡象會顯示出來,像弟兄姊妹彼此相愛,讓新朋友看見神真是在你們當中,當然還有很多美好的事會讓人看見神真是在我們當中,教會是今天神與人同在的地方,啟示錄二十一章第3節說,看哪!神的帳幕在人間,祂要與人同住,他們要做祂的子民,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,作他們的神。啟示錄講到將來神的同在,無遠弗界。聖經整個觀念中,神就是要彰顯祂的同在,當亞當拒絕聽神的話,被趕出伊甸園之後,神的救恩就是要恢復祂與我們的同在。兩千年前耶穌受差來到地上完成救恩,用祂的身體--與神同在的肉身--也就是道成肉身彰顯神與我們同在。
所以什麼是道成肉身?就是神與人同在,這個太初之道,以肉身顯現,住在人間。當然神不希望道成肉身只侷限在兩千年前拿撒勒人耶穌的身上而已。道成肉身就是肉身彰顯神的道,在肉身將神表明出來,也就是我們這個從神生的人,成為神的兒女,也要成為神的見證人,要像耶穌,不該再活在血氣與情慾之中,乃是活出神兒女該有的榮光。願我們彼此共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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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王明龍弟兄,好久不見,你還好嗎?我已經離棄基督教,但沒有離棄神。我有許多聖經上的問題想請教你,你願意賜教嗎?我的mail 是pmlwang@hot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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