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信仰中有一個重要的論點,就是我們都是罪人,都需要悔改歸向神。因為聖經明說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不過這一點也是許多人無法接受基督教的主要原因之一。但我們如果仔細思想一下,當今科技文明日新月異的世代,對於犯罪的防制方面,卻屢出現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情況,對犯罪總是防不勝防的。例如;科技的進步使我們對自己銀行帳戶的處理、付款、轉帳、購物,以及各種金融、股票、保險、薪資等資金的處理,帶來無比的便利。然而,由於犯罪的無孔不入,除了防制犯罪投入大量的人力與資金外,被各種方式非法盜取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。以致至今仍有些人對網路的使用,始終無法放心,甚至採取完全抗拒的態度。其他如竊盜、詐騙、偽造、洗錢…等各型式的犯罪,造成的損失,使整個國家社會付出重大的成本。好比偷竊汽車車內的硬幣,小偷砸破的車窗,造成車主的損失,豈止是那些硬幣而己、可能超過千百倍都不止。又如竊盜猖獗的社會,各種防盜器材、鐵門、鐵窗、保全人員、保險支出、警力、法院、監獄…等,是不得不支付的龐大成本。一般犯罪造成的影響,也是同樣的道理,犯罪損失更是可能超乎我們的想像。
禮運大同篇有云,”路不拾遺,夜不閉戶”。這樣的社會,光是沒有竊盜所節省的社會成本,叫每個人的平均所得就可增加不知凡幾。在網路便捷暢通無阻的今日,卻有不少犯罪者利用網路為工具,撒毒、播色、竊密、入侵、詐騙、誘拐…等所造成的破壞與損失,與防制網路犯罪必須投入的成本,是何等的龐大,使科技帶來的便利大打折扣,真是好生無奈。人類文明的發展,有可能建構一個無罪的社會嗎?不可能!古今中外世上沒有一個不犯罪的人,聖經說,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更何況人心不古,如江河日下。犯罪的問題是無解的,犯罪所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,人類可能有一天會到自我毀滅的地步。除非有一超越全人類力量的神者介入。感謝神,耶穌這位神而人者,真的在兩千年前來到人間,以代死贖人罪,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要不然,有別的解決之道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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