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

真理是什麼?

“真理”在許多人的粗淺印象中,認為是一個超越時空,放諸四海皆然的 “道”。但問題是“道”又是什麼呢?好像只是換了一個名詞,並沒有進一步的解釋。老子所言的“常道”是不可道的(無法言喻的)。事實也是如此,古今中外多少賢哲智者,試圖對真理的描述或解釋,幾乎可說是“各自表述”莫衷一是。這也是解釋學本身的困境,因為任何簡單的事物,都是很難解釋清楚的。例如對“橘子”的解釋,無論怎麼描述與形容,對從來沒有見過也沒吃過橘子的人,總是無法完全理解,除非拿橘子讓他看,讓他吃。而且不能只給一個,免得以偏蓋全。對於看不見、摸不著的事物當然就更加困難了,何況要去解釋老子所謂生出萬物的“道”呢?除非有可能透過某種方式把這“道”顯明出來,好像科學的實驗,把物質界中的物理原理驗證出來一樣,否則人總是難以理解。只是今日科學驗證的能力太有限,且不及於物質界以外更廣擴的領域。所以我們不能斷言,不能驗證的均非真理。 聖經中的約翰褔音開宗明義就告訴我們“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”,並且說,萬物是藉著他造的。這太初就有的“道”,就是在兩千年前來到世上的耶穌基督,他是“道成肉身”來到我們當中,以他的言行把“道”顯明出來,好叫我們認識真理是什麼。他曾說:“我就是真理”,這是有史以來對真理最獨特的闡釋。真理就是這位神者以人形向人顯示他的真相。聖經中所啟示一切的真理,不僅僅是統御萬物的道理,更是指著這位俱有神、人位格的耶穌基督。人透過萬物去尋找真理,只能發現“物理”(真理的一小部分),無論透過什麼形式去理解,都是片段、有限甚至不真的。只有接受真理本身向人的啟示,否則永遠無法認識真理。聖經同時也告訴我們,得到這個啟示的方法,很簡單就是信耶穌,別無他法,除非不願尋求真理,否則何妨一試呢?

沒有留言: